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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第三方机构实施新华集团下属子公司投资项目专项审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4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将对下属子公司文轩投资有限公司开展投资项目专项审计。根据《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川新制〔2024〕02001号)及其实施细则之规定,集团将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1家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上述审计工作。诚邀有资格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服务对象: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项目专项审计

(三)审计对象:文轩投资有限公司

(四)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包括:

1.公司治理层面:文轩投资及其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决策流程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投资业务层面:上述主体对外投资的2个股权直投项目和7只基金(含底层标的情况),覆盖各项目或基金自设立至今的完整运作周期,包括设立、投资、投后管理、退出及收益分配等全部环节。

(五)服务地点:成都,必要时四川省内出差

三、最高限价

参照《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以及集团巡察审计室前期询价情况,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8万元(含税价)

四、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五、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营业执照

年检有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执业证书

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证书有效(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业绩基本要求

报名机构自2024年1月至今,具备至少1项针对国有企业的业绩,业绩类型为以下三者之一:股权投资专项审计、股权投资财务审计、股权投资财务尽调。(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四)服务团队要求

1.配备4人及以上的现场服务团队(提供现场服务团队成员清单及近半年(2025年11月-2026年5月)在本企业参保的社保证明);

2.项目现场负责人必须具备8年及以上执业经验,具备至少1项针对国有企业的业绩,业绩类型为以下三者之一:股权投资专项审计、股权投资财务审计、股权投资财务尽调。(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晰体现该人员参与该项目的信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明确证明该人员参与了该项目,则该业绩视为无效);

3.除项目现场负责人外的团队成员均具备3年以上执业经验。

(五)财务要求

持续经营无亏损(提供2023—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表)。

(六)其他要求

1.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美誉度以及业界口碑。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犯罪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参加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六、项目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15日9:00至2026年5月26日17:00

(二)报名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新华之星A座H1楼巡察审计室

报名时应提交介绍信及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公告第五点“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书面材料并加盖鲜章。报名通过审核的单位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七、磋商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至5月26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二)获取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新华之星A座H1楼巡察审计室

八、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5月28日9:00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8日9:50

(三)递交文件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新华之星A座H1楼巡察审计室

九、磋商时间地点

(一)磋商时间:2026年5月28日10:00

(二)磋商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新华之星A座H1楼

联系人:张耀阳          联系电话:18408212837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