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华发行集团

关于选聘第三方机构实施集团下属子公司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第三次)

发布时间:2025-04-25 分享: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将对下属子公司主要领导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川新制〔2024〕02001号)规定,集团将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1家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上述审计工作。诚邀有资格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服务对象: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主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

(三)审计对象:四川新华泛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彭永斌,原董事长张珏娟,原总经理张磊

(四)审计时间范围:2018年6月7日至2025年4月30日(重大事项延伸追溯到相关年度)

(五)服务地点:成都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5万元(含税价)

四、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五、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营业执照

年检有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执业证书

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证书有效(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服务团队要求

1.配备的专职服务团队不得少于3人(提供团队成员近半年在本企业参保的社保证明等文件)。

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财务要求

持续经营无亏损(提供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其他要求

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美誉度以及业界口碑。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犯罪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项目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25日9:00至2025年5月12日17:00

(二)报名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2楼1203室

报名时应提交介绍信及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公告第五点“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书面材料并加盖鲜章。报名通过审核的单位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七、磋商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自2025年4月25日至5月12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二)获取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2楼1203室

八、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3日9:50

(二)递交文件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2楼1203室

九、磋商时间地点

(一)磋商时间:2025年5月13日10:00

(二)磋商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0楼



联系人:张耀阳          联系电话:18587249624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