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华发行集团

关于《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合规管理暨合规风险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3 分享: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川新制〔2024〕02001号)及实施细则要求,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合规管理暨合规风险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合规管理暨合规风险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24.5万元(含税,含本数)

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1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合规管理暨合规风险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1

注:▲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4月至7月,但最终开始和结束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实际为准。

交付主要成果时间为:2025年5月交付内控合规管理评价底稿;2025年7月交付内控合规管理评价报告、合规风险评估报告、完成不少于两次内控合规培训。

服务地点:成都。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③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

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不可为“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依法缴纳税收: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质量等问题被相关行政部门查处或通报:提供承诺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参加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12楼1216室(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2楼1216室)获取。

▲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3月149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9时5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12楼1216室(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2楼1216室)

磋商时间:2025年3月1410时00分

磋商地点: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0楼(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scxhg.com/)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2楼1216室

联系人:程文佳

联系电话:028-8620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