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华发行集团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分享: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程序,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为采购方,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聘1家资产评估服务机构,为集团公司资产出租和租入提供租金评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诚邀有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简介

1.招标人名称: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金评估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出租和租入的租金评估。根据集团公司资产租金评估的需求,分批分次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每次委托时由集团资产管理部提供资产租金评估明细清单,评估机构按资产清单所列明细进行租金评估。集团公司2024年资产租金评估房屋建筑面积约7万余平方米,预计2025年资产租金评估规模保持稳定,以上资产租金评估规模仅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参考,不作为集团公司承诺,资产租金评估量以实际评估资产建筑面积为准。

4.项目地址:北京市、四川省各市、县。

5.服务期限:自2025年3月5日起,至2026年3月4日止。


二、项目最高限价

资产租金评估单价按房屋建筑面积5.8元/平方米,报价高于5.8元/平方米视为无效投标。评估费为含税包干价,包含完成租金评估内容的所有费用,集团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评估人员的办公费、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资产租金评估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按实际完成租金评估的资产建筑面积结算。集团公司根据各市资产租金评估的需求,分批分次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单次委托的资产租金评估费不足1500元,按1500元收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且企业成立日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

2.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明,同时取得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提供承诺);

4.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无弄虚作假(提供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现场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8楼0807 室。

4.招标文件获取所需材料:

4.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4.2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及资产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

4.3资料审核通过的,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人以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2楼1201会议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1日10时0分。

3.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2月21日9时0分至10时0分。

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开标地点: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2楼1201会议室。

6.开标时间:2025年2月21日10时0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唐老师

联系电话:(028)86203170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6日